书记?还是皇帝?
张鸣
一个县太爷权力有多大?过去有个说法,叫做“灭门县令”,意思是说,作为小民,如果得罪了县令,县太爷可以让其全家死光。但是这种事,放在秦朝和两汉也许可能。但晚近的明清两朝,就有点不靠谱了。在法律上,县这一级的司法审理,是没有死刑决定权的。如果要判人死刑,得层层申报,最后皇帝批准。但是,如果县令真的要害一个人,也不是没有可能,可以借口匪患,把人当匪拿来,用站笼折磨死。只是这种事风险太大,没有深仇大恨,或者巨额的利益,绝少有人会干。至于县里的“工作人员”,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,虽然理论上县太爷可以监控管理,但若想调换,基本上也没有可能,除非抓住了某些人的重大把柄。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,官都是外来的,而且往往不熟悉业务,而“工作人员”则是土生土长,老于世故,所以轻易动不得。
如果说,古代的地方政府,属于弱政府的话,那么我们现在的地方政府,实际上是无所不管的巨无霸。一个县的党政工作人员,动辄几千人,既要管政府该管的事,比如治安的维持,公共事业的兴办,也要管经济的发展,招商引资,甚至直接参与经济活动。这样的大政府,由于事实上的压力体系的存在,层层需要通过一把手负责制,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,所以,逐渐地,一把手的权力越来越膨胀。在县这一级,县委书记就是天,说一不二。
刚刚在湖南双牌县发生的一件事情,很能说明县委书记意味着什么。眼下,县这一级正在开两会。县政协委员,县委办副主任胡佐军在会上发言,引得主席台上坐着的县委书记不高兴了,马上下令停止胡的职,让他下乡工作两个月,然后安排一般工作。如果这位政协委员的发言批评了县里的工作,或者批评了书记,这样的处理,人们还可以理解,老虎屁股摸不得嘛。但是,胡佐军的发言,其实只是讲了该县招商引资的事,充其量是讲了几句空话套话,就因为书记认为他口气太大,迅速地丢了职务,还要深刻地检讨。据说,书记认为“胡佐军有政治野心,目无组织纪律,个人英雄主义膨胀”(4月20日,四川在线)
这个政协委员,在两会上发言,也许口气是大了点,居然大谈起县里的招商引资的大战略来,大概忘记了背后端坐的县委书记。但是就因为这点事,居然立刻丢了官,书记的权力,也委实忒大了点。人大和政协,虽然从来没有该有的职权,但作为一个说话的地方,按道理说话总要被党政机关尊重吧?可是不行,政协委员发言口气大了点,就要被处理。即使单纯按行政官员而论,县委办副主任的确书记可以管,但处罚升迁,还是有法可依,有规矩可循,总不能让书记一时的喜怒当家吧?
但是,现实就是现实。现实中,一县之内,在书记面前,任何一个官员,都得低声下气,柔顺如猫,哪怕在两会上说话,也得符合自己小人物的身份,书记不在的时候,充一充大也许可以,书记在的时候,说话一定别忘了卑辞下气,还要不断引用书记的语录,强调书记的英明。否则——看到这位县委办副主任的下场了吧?这样的书记,还是共产党的书记吗?分明是皇帝,一个双牌县的皇帝。眼下,很多人都喜欢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上,威风凛凛地做皇帝,说一不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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